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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笃相法 上篇卷三
责任编辑:(易德轩小编) 来源:(易学百家专题文章) 浏览次数:1344次 更新日期:2020年11月29日 >> 进入社区

男人看面相大全图解

  《公笃相法》上篇卷三

  上篇卷三

  麻衣银匙歌

  股肱无包最是凶。两头如轴一般同。虽有田泽并父荫。终须破败受贫穷。

 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。所谓肚者。大倍于两头也。凡属富贵寿考各格。皆有手肚足肚。方称其格。如无而如轴。富者有奇祸而败。贵者有危险而凶。夭亡寒苦之人方合。

  头痕瘢剥最为刑。罗网之中有一名。若不刑妻并克子。更为家道主伶仃。

  头痕者坑陷之痕也。瘢者近于瘢癞之例。剥者近于横冲直削。应刑人丁。及惊险成败。故有家道伶仃之说。言人口日少。财产日耗耳。

  相中最忌郎君面。男子郎君命不长。女子郎君好淫欲。僧道孤独却无妨。

  郎君面即美丽红艳之例。而有浮嫩之光。为相法所忌。老人犯此。主孤苦而毒。男子犯此。主淫乱夭亡。女子犯此。主淫乱刑伤。惟有僧道无关。不以人丁为用。又于孤独无关。木无人丁可克故也。

  眉毛间断下至颧。常为官非卖土田。克破妻儿三两个。方教祸患不相缠。

  眉毛间断。应驳杂而刑克昆仲。及内患倍重于外患。故有官讼是非发生。又考眉断之人。性贪而不忍小损。不容小恶。虽为多事之缠扰。亦为处置于轻重失当耳。

  好色之人眼代花。莫教眼紧视人斜。有毒无毒但看眼。蛇眼之人子打爷。

  花字为形容美丽流光之谓。紧字为形容急视不定之谓。至于蛇眼。言乌珠圆露而黄浮四白。凸挺邪视而赤楼盘睛。主毒而狡贪。亦合法也。

  无家可住羊睛眼。封向他家借住场。更有禾仓高一寸。中年犹未有夫娘。

  羊睛为白多黑少。而四力浮白。故主刑克人丁而冷退。女格倍凶。又考禾仓。一为眼胞之高而呆陷。一为两颧之别名。余考古法有称口尖而吹为禾仓。其食禄二仓在口角。故也。

  下剧尖了作凶殃。典却田园卖却塘。任是张良能计算。自然颠倒也狼当。

  下剧尖削。于木火二形局不忌。尖露是其本质故也。如其它形格则不宜。而晚年有失败之冷退。故有颠倒事实之失败也。
公笃相法 上篇卷三
  眼珠暴出恶因缘。自主家时定卖田。更有白睛包一半。不能善死在床前。

  眼珠暴出。言其凸露也。目露神浊。当然败家无疑。至于白色乌珠。此蜂睛窥睛之形。当然凶死无疑。

  下颏趋天旺永年。边城不破也无钱。数年荒旱不欠米。只因上下库相连。

  下颏趋天。系地阁朝天。明太祖即此格。此为创业之帝王。故晚年亨吉。边城破者。桑梓破败。而发他绑。比为乱世之合去。盛世则一败不振也。上天仓下地库也。

  鼻梁露骨是反吟。曲转些儿是伏吟。反吟相见是绝减。伏吟相见是漓淋。

  鼻梁直下三曲。是为伏吟。左右三曲。是为反吟。伏吟多失败破家。尚有子孙成立。反吟多刑人丁。克妻刑子。前已详言之矣。

  眼神清秀心中巧。不读诗书也可人。手作百般皆可爱。总然弄假也成真。

  眼神清秀。固然灵巧聪明。虽出技艺。亦有过人之处。如清秀过丽。则主淫乱而夭。如清秀而流。则主无用而贱。故以清秀沉静有恨。方是闲福之格。

  薄纱染皂出粟米。纵有妻时也无儿。倘见山根高更断。五年三次路边啼。

  薄纱染皂。是晦暗之气。而有尘点密密。此为冷退刑伤之兆。尚以各部位为定论。如在福堂主官讼。如在土星主破财。如在泪堂。主损人丁。如在印堂主损寿及危险牢狱。如在鱼尾主刑妻。如在国印主挫折。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。

  泪痕深处排一点。眼下额前起一星。左边无男右无女。纵然稍有也相刑。

  此历指刑克之说。余考泪痕深处。多刑子女。男格则左纹刑子。右纹刑女。女格则反此。至于颧前一骨。多出优伶娼妓之例。若有后嗣。皆为女立。而子不立也。

  发际低凹幼无父。寒毛生角幼无娘。右额高突母先死。不死不刑便自伤。

  发低有曲岔者妨父。鬓突连眉尾者妨母。颧骨左高妨父。右高妨母。此皆男格之论也。女格反此而应验也。刻下之女格。亦有顺应而似男格者。岂非天道之变乎。

  士人眇目陷文星。豹指尖头定无名。任是文章高北斗。犹如竹木不安钉。

  文星即眼目也。眇陷者。缺一也。凡士子文星陷。即功名之弱点。豹指言圆节尖爪也。头尖。此三项均属无功名之格。

  眉重无根陷破财。更忧三十二年灾。土星隆大终须发。土星薄小去不回。

  此言眉浓重而山根陷弱也。故为前业挫折。亦主疾厄之灾。如准头隆大。尚可恢复而发达。否则有败无成也。

  寒相之人肩过颈。享福之人耳压眉。更有亲情相不出。只因形似雨中推。

  此言寒贱之人。肩耸过颈。福寿之格。耳高压眉。至于慈善诡诈。别有部位参合。故有性情合乎形质。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。

  大量之人眉目取。眉高目定心自良。眉粗目小神不定。寅年吃了卯年粮。

  器量大小。皆在眉目二部认定。眉高主量宏而寿。目定主略远大。故良心自然发现。眉粗主性刚燥。目小主志奸贪。神不定主心乱不一。故有失败而耗散也。

  仓库接连反为灾。鼻梁高露不安居。若是眉间容二指。此人开手觉便宜。

  食禄二仓。接近地库。非天仓也。鼻梁可高而不可露。前已详言之矣。又云眉容二指。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。或为三阳之宽二指而言耶。盖眼俗神浊之人。方觉便宜也。

  取人性命面上黑。换人骨髓眼中红。见人欢喜心中毒。见人眉皱太阳空。

  面有青黑之惨色。主恶毒奸忍。眼有赤缕穿眼者。主阴险刚狡。冷眼多笑者。主无情量窄。眉皱上冲者。主忧愁多思。此皆最验之法也。

  露井露灶不得全。那得浮生过晚年。不怕中年经官宦。只有衣禄无剩钱。

  井灶露孔。财不入库。虽出贵格为官。亦为终年无田宅。只有衣禄二字而已。过迍邅生活。多逼迫环境。不能积蓄故也。

  公笃曰。风鉴各书。为麻衣是正宗。其法以法理兼用。又处五代之乱世。故于今世相应者颇多。虽有擅长与玄妙。独不如达摩精深。其故何哉。麻衣言法而兼理。中有虚设之处。达摩言法不言理。中有独到之处。非有经验研究者。不明其原意。然旧书多错落。字有鲁鱼。文有亥豕。兹特修改增注。以便阅者一目了然。其法亦有不验者。如唇掀齿露。客死他州之说。如注为无故招非。又最验也。其它条文似此颇多。今犹录之者。为将来智者考正。择而用之。得心应手矣。

  达摩相法

  达摩相法第一章

  第一法相目之神。此为达摩精艺之一

  藏不晦

  目神以收藏敛光为主要。故开始第一字。日藏。晦者。晦暗无光也。故以神藏光润为合法。藏而不晦。言其人贵而不危。名而多寿。如藏而晦暗。虽贵亦夭亡。或危险也。虽富亦挫折。或疾苦也。

  安不愚

  目神安者。安静之谓。其人多闲福。安者心气和平之态也。不急不燥。发出慈爱之光。故神安之局。多现呆滞。呆滞者。即愚字之谓也。故以安而不愚。为安闲多福之格也。

  发不露

  神以活泼有威者。为大贵。而有特权。发者。发动之谓也。故每有发动之时。其神不流不露为吉。如发动之时。其神流露。虽贵而有凶灾。虽智而有偏好。故以发而不露。为贵而善后之格也。

  清不枯

  神清主贵。主名。主智。主田宅。故十二宫以田宅名之。凡神清之格。务要考其有根无根。其神清而有根。享大名大寿及大富。其神清而无根。名而夭殂。富而挫折。或孤刑也。故以清而不枯为合法。

  和不弱

  神和为慈爱和平之态。其人慈良公正。为臣必忠。为子必孝。待人必。守身必信。弱者。衰弱之谓。如神和而弱。则寿不足而德不坚。志不定而福不厚。故以和不弱为合法。

  怒不争

  怒神为正重豪慨之态。盛世主贵而有大权。乱世多操兵柄。而有安危系于其身。争者。形容浮紧燥急。其人量窄器小。反招亡身破家之祸。故以怒而不争为合格。

  刚不孤

  神刚者。为威严持重之态。多才智而勇毅。多出名将治世之材。主有开国拓地之功。如孤宇则为孤僻偏骄之态。神刚而孤。则有功亏一篑之不善后。故以刚而不孤为合法。

  公笃曰。达摩为西域印度人。六朝时渡江。传道东土。其人博学多材。深通幻术。故有一苇渡江之说。又精性命长生术。及拳术。故至中国传教。有分类而立门。各系道统焉。至于相法。可谓中兴之祖师。凡风鉴读达摩五来法。即医家读黄帝内经。乃引经据典之根据。凡读麻衣相法。如医家读仲景六经。此分经别纬之关键。余考相法。虽出于轩辕氏之臣风后氏。此风鉴之名。实因风后氏鉴定之意也。自秦代火焚各书以后。相学之书亦绝。故汉唐以来。偶有谈相之人。而无书籍可考。故达摩初入中国。为六朝时。尚无相法之书。至五代时。达摩复入中国始得麻衣而传其五来相法五篇。故达摩以前。皆半枝半解。既无纲领之分。又无轻重之别。无书可阅读。无法可研究。自达摩以后。相学可稽考。而法亦日益阐明。此嫡派之溯源也。今观其第一章之相神。仅二十一字。尚属余之增加下十四字。其原书仅上七字。而其中包括极深。又简捷。又深奥。故非他书所能及也。麻衣之法。虽是相法正宗。而两相比较。则弱于达摩之处太多。讯以此二十一字深思。均含有最玄妙之处。上包括天道之盛衰厚薄。下包括人事之吉凶祸福。故余另加傍注。以便阅者注意。不可模糊读过去。方知达摩相法之高深精微。不愧为相法之祖师焉。

  第二法相目之形七则。

  秀而正

  目秀主聪明而多才智。即清秀之谓。然其形必端正。故以秀而正。方从正途上去。其行孝弟。其务清名。其才智从正面上用。如秀而不正。则才偏自用。智邪乱伦。为相法之忌也。

  细而长

  目形细则收藏其神。而不浮露也。长则为凤目之形。主大贵。故麻衣有河日之说。此司马宣王之自顾其耳。而与普基。细而不长。虽贵亦属小品。终非大器也。故以细而长为合格。

  定而出

  目定为聚光充足。而能发扬也。凡目定者。有远志大志之兆。充足者。有精神大寿之兆。加以发扬有威。则事业能达到。机会有遇合。故以定而出为合法。定而不出。虽有大志。而终不遇合也。

  出而入

  目出而扬威。人而敛神。此言有才智而不露于表面。以实际为用也。如出而不入。则有招嫉结怨之暗害。以阻其事实。故以出而能入为合格。不浮荡而无偏好之瑕也。

  上下不白

  目形以黑多白少为吉。白多黑少为凶。故以目浮四白。主凶死而失败。及刑人丁而孤苦。如上浮白而下不白。主心乱而奸贪。如下浮白而上不白。主骄傲而妄举。故以上下不白为合法。

  视久不脱

  目神以久视而神愈充为吉。愈久视而光咬洁有威。其禀受之气厚。主寿而贵禄。如视久而脱。其光渐缩而怯。其人心性不持久。亦寿弱禄少。中道挫折。故以视久不脱为合法。

  遇变不耗

  人处忧患之时。而其形必变。何况危险不耗其元神元气乎。此王守仁不得时而遇虎。其形静神定。而如常态。不耗神。不变形。后为将相。兼享盛名。凡危险而不耗变者。大贵之格也。

  公笃曰。眼目之形。其法颇多。尚不止此七则。而达摩以此七项。为包括各法之纲目。其精微之处虽多。兼并者亦不少。此皆由个人推想。两执用中可也。故其法仅二十四字。而富贵贫贱寿夭。吉凶祸福悔吝。正直公平。险恶阴毒。皆全备之矣。此种相法。可谓一字一珠。至于柳庄衡真。当愧死无地矣。

  第三法全身测量分数。

  头面七分肢体三分

  全身测量。以十分计算。头面占十分之七。由项而下全身占十分之三。何以头面不过十分之一。反占七分。其重要如此耶。接头为诸阳之首。百脉聚会之源。故眼耳口鼻。为五脏五形之结晶。全在乎上。故项以下之肢体。虽估十分之九。而仅占三分,按手足号四肢。肢者。枝叶也。不足为材料明矣。故贱人有贵掌之说。可见大概。又人断手断足。尚能保全生命。断头则无生命。某轻重悬殊亦明矣。

  第四法头面测量分数。此为达摩精艺之二

  目五分颧一分鼻一分额一分颏一分眉口齿耳共一分

  各相学家皆以目为重要点。故有问贵在目之说。主富贵贫贱。寿夭劳逸。刚柔死生。全身精神系于此。才智愚拙之代表也。故占十分之五。凡人无目。则大事全失。虽有师旷之聪。亦不过一技而已。其重要如此。亦人立身之本也。颧为权也。鼻为财也。故各占一分。额为前泽之余业。颏为晚之收场。故亦各占一分。其眉口齿耳。亦属轻微之部份。合而占一分。此测量之轻重。而为相法之规矩准绳也。

  公笃曰。达摩相法。有测量身面之说。此各家所无。其法虽简单。而轻重自然分明。亦达靡之精萃也。凡属法家。必有规矩准绳。而别其轻重分数。如重要点合格。其轻处虽不足。尚为富贵寿考之局也。如重要点陷弱。虽轻处美好。尚为贫贱夭弱之格也。他书皆以单独部位为用。真伪不分。轻重不查。那里是法家。不过言理耳。及盗虚名而已。凡业风鉴者。虽先明轻重之纲领。次查真伪之部位。方为合法。

  达摩五来总诀第一。此为达摩精艺之三

  如来有动神。有静神。有出神。有入神。有穷神。五神足则见如来。

  如来有法眼。有慧眼。有天眼。有佛眼。有肉眼。五眼齐则见如来。

  公笃曰。达摩系佛家之衣钵。阐明宗教者。故开始曰如来者。即佛号之谓也。接神动为智。即贤愚之别。是为水体之机枢。故曰动神为第一。动者。动而有为也。以用其智也。神静为信。即贫富之别。是为土体之机枢。故曰静神为第二。静者。静而有守也。以用其信也。神出为仁。即贵贱之别。是为木体之机枢。故曰出神为第三。出者。出而有怀也。以用其仁也。神入为义。即寿夭之别。是为金体之机枢。故曰入神为第四。入者。入而有安也。以用其义也。神穷为体。即刚柔之别。是为火体之机枢。故曰穷神为第五。穷者穷而有通也。以用其礼也。其神有五。内而金木水火土。外而仁义礼智信。用而为生克制化。故各合其形。而利其用。相生相化。则富贵寿考。不合其形。而碍其用。相克相制。则贫贱夭凶。故仅二十四字。包罗万象。变化无穷。如不贯澈儒释道三家之学说。不能明其妙用。如不明河图洛昼术数之原理。不能合其准则。又按法眼者。正也。主厚持久。耿介心平。慧眼秀也。主聪敏多管。机巧灵通。天眼聚也。主寿考康宁。通今博古。佛眼慈也。主仁义为用。道德为怀。肉眼丰也。主根基淳厚。子孙昌达。故以五神足而见如来。五眼全而见如来。是为完人之义也。此达摩之开始言神。其次言目。又其次言测量。继则言五神五眼。而列首章。其纲要全系乎此也。

  达摩相法第二章

  辅角天庭阔必荣。还要印堂明。

  辅角天庭阔大。即巨鳌人脑之类。伏犀骨之别号也。大而王霸。小而公侯将相。又小为州伯邑侯。此地虽贵。尚要印堂黄明。方是发达之时也。形质与气色参看故也。

  边驿开明文事显。父母此中管。

  边城驿马开明。本属进名之初基。当以十七起。及二十四止。为第一步之阶级。然父母亦在此中应验。每于入名级而有孝服也。凡驿马开者为有梁。或有痕也。故利外而内有孝服也。

  眉清入鬓霸业成。眼俗即危身。

  眉清入鬓。多发乱世之割据称霸。清之洪秀全即此格也。眼俗言目神衰弱。虽发达而不善后。亦非安全之贵也。

  眉尾双纹入奸门。妻妾日纷争。

  眉尾双纹系下插入奸门。非奸门纹上人眉尾。余考眉尾双纹入奸门。主内顾忧。而有弟兄之争。子女之弱。此云妻妾纷争。是否以当时风俗而言耶。或妯娌不睦而争耶。

  奸门坚纹侵眉角。妻宫有操作。

  奸门纹上仰。主妻强而贤淑。是为贤内助而持家。如奸门骨高。妻族富庶而有接济。此皆最验之合法也。

  印堂光明眉不锁。三十功名可。

  印堂不冲不陷。光润不锁。当然早发达而进功名。今之时代考之。则功名有十九岁入阶。有二十二入阶。有二十五入阶。提前八年者为最多。故以三十为功名之说不验。

  眼秀神安福无穷。富贵日丰隆。

  眼秀为发达之品。神女为宽宏之器。故言福无穷而丰隆也。故首章以秀正安闲为合格。为全局之精神也。

  目秀神足睛突出。肩高方可发。仕途多险阻。

  目秀神足。当然主富贵。如乌珠突出。则有惊险刑伤。按睛凸突为火局。故云肩高可发之说。肩高亦火局。马周鸢肩。而为兴唐之名将。但以劳险奔驰。而成功也。

  泪堂平满要润安。急枯子相残。

  泪堂为子女之专部。故以平满润泽安和为合格。主子女多而贵贤。如急则主子不肖而愚。枯则主子刑克而少。故定以残字。一为残害内患。一为残伤缺点。

  子宫皮皱纹朝上。恃逆终须见。

  子宫在眼下卧蚕部。其部多纹。交爻为阴骘纹。顺生近颧。主一枚一子。反生近年寿。主一纹一女。此言朝上。为近目之谓。此为反逆卧蚕纹。主子女忤逆而不肖也。

  山根断陷百无成。当限死分明。

  山根直纹主凶危。横纹主挫折。此言断陷。非纹冲也。余考山根之名为根基。断陷者。不受祖业也。为寿根。断陷者。不享大寿也。神充足者。可过四十一。神不充足者。难过四十一

  年寿准头俱要起。过耸伤子女。

  年寿为鼻梁。号疾厄宫。故管辂云。鼻无梁柱。主不寿。准头为土星。号财帛宫。故土星不起。主财弱。二者以高起为合格。此言过耸有刑子女。一为断节。一为孤峰。而无辅佐之两颧。则少子女矣。

  井灶单薄又仰露。到老家难立。

  井灶即兰台廷尉。以厚匀而收为合格。忌单薄财少而弱。忌仰露财不入库。故有到老难立。而劳苦如常。此言平生无积蓄也。

  两观高超不露骨。发在四十六。

  颧骨为权之别名。以高起上插为观相之合格。应贵而权重。为国家之屏藩。其部位应四十六七。以今世考之。则二十九为发达之期。当提前十七年。及提前十四年与八年。衰世提前较多。盛世提前较少也。

  胡须清疏要有力。五十名利益。

  盛世髭须为华表。慎重起见。以清疏为合格。乱世髭须。败多益少。不可勉强蓄留。每多刑妻魁子。危险招嫉。轻亦主破财疾厄各项。

  正堂孩不足凭。老幼在精神。

  精神为相法之第一重要。老者有精神。而福寿日增。幼者有精神。面广健日强。故古人为有一分精神。有一分福气。有一日气色。有一日吉凶。

  五官正大百事成。五露亦超摹。

  五官正大。言局势开展。气魄宏大。故有百事成之说。至于五露。则有疑点。柳庄衡真均指五露为耳露廓轮。眉露棱毫。目露神光。鼻露两孔。口露牙齿。是为五官之露。按耳露廓轮。幼年孤苦。何有教育栽培。眉露陵毫。忧愁度日。何有进捷遇合。目露神光。惊险破败。何能立功立业。鼻露两孔。财不入库。何能立身立足。口露牙齿。惹是招非。何能服众居功。余谓三官露已是下贱之相。何况五官皆露。是为贱苦不堪之相。那有超群之说。虽麻衣亦言五露最贵。余考五露系指五岳之露。露者大而高起之谓也。故孔子有五岳朝天之露格。而为万世师表之圣人。当然为非常之贵也。故上一句论五官。下一句论五岳。勿为柳庄衡真误解而误也。

  骨少肉多皮又紧。急死寿夭准。

  骨为君。肉为臣。骨少肉多。是客反主之格。本主虚花无寿。加以皮绷紧。当然夭亡。多则四十为止。如二十与二十九。及三十八。均为死厄之年。又参看他部如何也。

  骨粗肉重行坐偏。劳苦受熬煎。

  骨粗之人。多劳而创业。此为乱世之格局也。肉重多离奇而致富。亦验乱世之格也。行坐偏邪。其人天姿聪敏。主淫而多成多败。此类格局发达有之。不过品行不足耳。亦主优伶。劳而不苦。其熬煎不验也。

  气宇轩昂眉一字。文人兼武职。

  乱世文武两途。在眉目上分。凡眉平横一字。或上监如剑。均主武贵。如前平尾曲。或环曲新月。皆为文贵。此言眉横一字。虽是文人。亦领武职。

  莫于清处断人贵。孤夭多因是。莫于浊处笑人愚。富贵每出此。

  清浊之间。尚有内外之别。必查真伪之点。又询其生养之地形宜否。故清中急薄。一为刑克。一为夭亡。务要内清之神清声清。凡要查其似清而非清。又以南北之地形决之。加在北方。而出清格。当然贵而无疑。加在南方真清亦有限。故每多清格。而反孤夭。混乱眼目也。凡浊者厚重。形浊而神清音清。此为大富贵之格也。如神音并浊。当然无用而为痴愚下贱之格。假定浊格。出于北方。当然平常居多。如浊格出于南方。亦为大富贵之格。此四句含有真伪。内外。地形。反正。四项。亦达摩之精萃处。

  公笃日。余考达摩之法。当时为六朝文字。极简直而意深。其验者颇多。而不验者亦不少。一为时代之变迁。法律之专制与共和不同。一为社会之影响。人情之交通与闭塞各异。据其最验。而千古不移之法。尚有年限不合。如印堂光明。而三十功名可取。今则应前十一年者。又有应前八年者。又有应前五年者。此天道薄而提前耶。或潮流趋而提前耶。又两颧高超发四十六之说。亦有提前十七年者。又有提前十四年者。又有提前八年者。诸如此类。推想而执中可也。至于不验处。余尚注明。而保留其原文者。恐天道转移。时事变迁。有时亦合其法也。兹特分别详注。以备研究相学者。作一先声之向导耳。

  达摩相法第三章

  两睛常鬬。富而招灾。驿马黄丝。劳而驰利。

  乌珠常鬬。皆可致富。而丰足衣禄。然多为官非牵连。盗垂涎。盖其人多财而骄。又悋小而贪。此招灾之事实也。驿马为行动而得外财。故以奔驰而利也。

  睛突神恶。妻擎亦殃。漆面银牙。技艺广誉。

  睛突神恶。本主奇祸而凶。不但刑妻克子。凡属愈富贵者。而危险愈大。皆破家亡身之格也。铁面言外黑也。银牙言内白也。其人则有专长之巧艺。而得名誉也。

  祸生不测。必先青黑于印堂。位忽升迁。定见黄紫于年寿。

  印堂为全部之元首。凡属红赤色。主破家亡身。次则牢狱惊损。此言青黑。或指天灾瘟疫之死而言。按年寿为疾厄宫。似不主官禄。余考正式升迁在奏书。兼代升迁在法令。年寿黄紫。主健康而无疾苦也。

  小顺大逆。只因琐琐形神。先败后发。必是悠悠坚忍。

  琐琐二字。为形容愁容寒苦之貌。与麻衣之缩缩二字相等。其人量窄器小。所受有限。故有琐琐形密以喻之。悠悠二字。形容安闲潇洒之貌。其人量宽器大。终为发达而有遇合也。

  痣出衣领前。以言招祸。蔗生阳物上。因贫得财。

  痣即黑于。高皮肉一线。其关系颇轻。如生于结喉。亦主凶死。故项上之痣均不吉。而招是非也。凡痣以藏为吉。故足心之痣主贵。而阳物有痣。主白手兴家。而进田宅也。

  印堂青白交加。作事成而忽败。天仓糠粃堆积。家业散而又空。

  印堂有青白杂花之气色。故成中忽败。皆为反面之引诱而入危地。青主忧愁白刑人丁故也。按天仓为前泽。糠粃为白枯之色。主族戚之内顾忧。而自相残害之败也。

  眉清目秀者贵。有似清薄秀之嫌。鹅背丰颐者富。有死肉尸行之异。

  清秀须要贯澈内外。凡清秀而薄。反主夭亡。凡清秀而流。反主下贱。故有似清非清。及清中流薄。以伪乱真。按丰隆有死肉。即气血不流通。尸行即挺直不活曲。皆贫贱之例。晚年萧条而孤苦也。

  司空黄中隐黑。有财有讼。虎耳白又闪红。有益有惊。二十项顶肉壅。定同颜子。五十蚕囊肉起。难学商瞿。

  司空为官禄宫。黄为利益。黑为官讼牢狱。虎耳白红。均主疾厄。有主狎妓之淫祸梅毒。何益之有。二十发肥。难过三十二岁。五十卧蚕起。子星迟少之谓也。如高露成蚕肉。则主孤刑。或有女而无子也。如有水湿上泛之疾。则有子女成立二三也。

  行来几度开怀。刚燥难与同乐。别去三番回首。多疑莫与同忧。

  开怀有矜骄气。持长仗势以欺人。故老子云。过莫大于言人之短。持己之长。故不能同富贵也。回首多犹豫狐疑也。志妄不坚。心乱不定。故不能同忧患。但知利而不知义故也。

  奸门陷而纹冲。克妻必主二三。卧蚕厚而明润。生子定有五六。

  奸门鱼尾。为妻妾专部。古法有谓一纹一妻之说。余考奸门上仰者。主妻强淑不刑。虽纹亦佳。奸门平冲者。刑命妻而两配。奸门下反者。重刑而三配。卧蚕平润。主子旺。顺纹一纹一子也。

  见人神色数变。主诡谲。非多疑。又非胆怯。听言已尽未知。主病驰。必愚卤。又必奸贪。

  神色多变之人。志不坚而心不定。主奸险心多。力轻任重。志小大。故云非疑非怯。不过刻薄阴毒耳。听言已尽未知。其人患脑力之神经病。亦主贪而非愚。另有注意于情欲名利之场也。

  准头一点赤侵寿。须防回禄。唇上数痕青入口。犹忌河伯。准头黄亮透天。必捷功名。印堂红润映眉。定超禄位。

  准头赤点。而防火灾。唇有青痕。而防水厄。二者均验。准头黄光入天庭。先进财利。而后进功名。印堂红润为破败。想是紫字之误。印堂紫润。力进名禄及喜因之人丁子女也。

  神清气爽而色润。逢险地而愈升。神夺气暗而色昏。虽好方而益险。

  此皆正面反面而言。神清气爽。虽临险地而无碍。此其进益之机会也。总以润泽为吉。神夺者衰而不常也。气暗者晦而不明也。处于艰难尚无碍。如反亨吉。当有奇祸发生也。

  破船遇顺风。亦可航海。真玉不出石。空自埋出。形如僧道者无子。貌似神像者有女。面似桃花。主淫而夭。脸似橘皮。主刑少子。

  按形质好而气色滞。如玉末出石。尚有待也。形质弱而气色好。亦可暂发。故云。破船遇顺风。亦可航海。而无害也。僧道之形。眉目下坠而肥嫩。神像者。威严之谓。桃花橘皮。均详前麻衣章内。

  语对人眼不对人。心疑志专。终非好相识。口就食食不就口。性贪家破。必是无用辈。

  语对人眼不对人。主疑此猜彼。又主身在此而心在彼。故所说之话。毫无意。而不顾信义。总以私欲为目的。食不就口。为下愚之流。亦主私心自用。而怠情也。

  眼慧者经财。财不聚而不缺。睛凸者悋财。财虽多而祸侵。

  眼慧之人。聪明超逸。清高自爱而好名。故不积聚财。志向不在此也。然亦不缺乏凡事有先见之明志大而远此名士之流。睛凸之人。刻薄成家。处处爱财如命。故有牵动而结怨交恶。亦有觊觎而生暗害。此象以齿而焚身也。

  左奸门黄中隐黑。得妻财而殁命。右鱼尾白中隐红。丧妾婢而罢官。

  奸门鱼尾。为妻妾之专部。黄气可得妻财。黑气呵损妻宫。白气主妻族之哭泣。红气因妻妾而生是非祸患。或有狎妓嫖娼之招祸及恶病。此言殁命罢官均不验。

  大贵清奇。多孤鹤而无子。巨富圆厚。似肥猪不善终。

  此言凡格局。均有弱点。犹天不满西北。地不满东南。大贵多妻妾。而反无子女。言其格清奇突兀。受天地之至清。为造化之所忌。故有缺陷于子女。乱世则纵欲自戕。为人事之错误。故有缺陷于子女。巨富多田宅。而反不善终。言其三角眼。而有赤缕侵入乌珠。故有悭悋之贫暴。以凶亡也。

  脚跟不履地。面皮青薄者。必见败亡。说话必缩头。视瞻不一者。终遭刑祸。铁面金声。名垂万古。行云流水。富亦阡陌。

  脚跟不优地。木形火形不忌。木质轻浮。火质上炎故也。其它金水土皆忌。如反发达。则死期至矣。说话缩头。其人庸愚。视瞻不一。其人贫贱。铁面金声。皆政治大家而大贵。行云流水。言其活泼潇洒。主清名而当业也。

  妇人重德。不媚不淫。不雄不燥。小儿易养。足骨足肉。足声足神。

  媚字为狐媚之态。淫字为治淫之荡。雄字为格露声雄。燥字为刚燥性急。皆女格之忌。故女子重德不重貌也。小儿以丰足气厚为合格。

  眼圆颧耸。商鞅之相。鼻垂须软。邓通之格。心高语大山根陷。到底无成。心软量宽准头丰。终身财裕。

  眼圆主凶死。颧耸主重权。每见奇才大名。均多是局。庞靖侯亦同此。鼻垂言下坠克水也。须软则无足轻重。土克水故不吉。山根陷者根气薄弱。土星丰者财星大旺。此皆合法之论。

  眉压眼。颐侵颧。妻夺失权。左奸黑。右眉高。妾攘妻位。

  眉压眼主贵而有权。其妻亦强有权。颐侵颧此言下反上之谓。按颧大之女格。多才智而代夫权。不待夺也。左奸门黑。命妻不旺。右眉高。一主刑母。故有两眉不匀。有不同母之弟兄。眉字或为肩之误也。

  行坐低头抖足。不奸则孤。说话开口不扬。非贫则夭。

  行坐低头。其人夭亡。亦主穷苦。抖足主淫荡。多成败。如低头抖足。可谓才偏性邪则合法。奸孤尚不合法。开口不扬。言其气短。贫夭均合宜。盖求全在声之法也。

  左额横纹。一枚增一纪。二纹增二纪。三纹寿期颐。右额青气。一月得一孙。二月得一甥。三月生耳顺。

  左额有纹。主弟兄妻妾之内患。忧郁至死。右额有纹。主子女不肖而忧死。此云增寿。颇不合法。或天道之变耶。或为法命之续纹耶。右颧青气。主损叔伯及姑嫜姊妹之骨肉戚。此云得孙甥。亦不合法。

  孝服以白色深为轻重。不知口角青浮立见。病厄以山根青黑为死生。不知眼神走脱必亡。

  余每见额角日月角青黑而应孝服。当于前九十日中见之。又每见两颧赤红而应孝服。当于前一百八十日中见之。又每见元武青气尘点。而应孝服。当于前一年中见之。故不以白色为定论宜矣。按山根青黑。主疾厄之灾。尚不至死。如眼神走脱。当然死厄。此二者均合法。为千古定论。盛衰皆然。

  公笃曰。余考达摩之法。皆据重要之纲领。而立法也。天道气候虽变。其应验之处尚多。今观其第三章之法。而麻衣之石室赋。金锁银匙三章。均从此篇发挥。而补其当时之不足。以用变法之义也。例如桃花主淫乱。橘皮主刑伤。以及神气性情。举趾声音。皆本乎此也。本篇稍有错字。余已补注。如紫字误为红色。肩字误为眉字之类是也。本篇梢有不验。奸门殁命之说则过重。颧纹增寿之说则相反。颧气喜庆之说则不合之类是也。本篇最验可为定法者。如青浮之孝服。神脱之死亡。孤鸢之刑克。神变之诡谲之类是也。其它精粹尚多。文简意深。读者不可不知也。

  达摩相法第四章。此为达摩精艺之四

  目光有三脱。

  无忧者以深分病死。

  有病者以动定别存亡。

  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恶。

  公笃曰。达摩五来相法之用神。以目神目光为主体。形质次之。此条分目光之脱有三类。余考无忧虑无患难之眼神。有临时变脱者。以脱神深者死厄。脱神者病灾。故以深二字操之。有病者。或久病痼疾。或暂病瘟疫。其神变脱。不如常度也。故其脱之深。皆为应有之脱。又有似脱非脱。故深不能别其存亡。而用动定二字操之。盖称有病之人。固有爱于常度。而现脱光。以脱光动者。尚有活泼之生气。故为疾厄。而可存在。脱光定者。为模糊之死气。故为疾厄而至死亡。又有人处凶危境中。环境恶劣。援助断绝。自知已入危险现象。当时心乱身不宁。魄动思潮涌。其目光忽脱。又非深能区别。动定能限制。而以左右二字操之。按人在危险境中。心疑而不释。神凝而不悦。意乱而不静。多而不决。行坐不安。动卧不宁。其目之脱。当然深不一类。动定而常变。故分左右之法。如男子则左目光脱为凶。右目光脱可得生机而减免。按左目为男子本命故也。如左右皆脱。则宜易地千里而避之。可保无忧。当时不可以利益为念。俗累为怀。美色为累。毅然急去可也。如女子则左目光脱无大得。右目光脱为凶。按右目为女子本命故也。如左右皆脱。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。可保无虞。当时不可以儿女牵制。金珠遗累。以全身为大计可也。按此章仅二十七字。而立三大法。包括人事一切惊险灾厄。疾病暗害。及个人之利害。连带之安危。皆在其中矣。此达摩之精萃相法。亦他书所罕见也。余考相学各书。为七十二家心法。流传于市廛。不过十八种书籍而已。当推达摩为巨擘焉。即此二十七字。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。余见近世发现新相学各书。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评之曰。此某伟人之相也。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。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。既不能为法。又不通其理。名曰世界名人像形。或名人像谱。可矣。若谓为相法。或相理。均不可。既无纲领之法以为用。又无部位之分以区别。希图眩眼惑目。而取渔利。此市桧也。兹特注明其法理。以待读吾书者。评其然欺否欺。

  神色有三疑。此为达摩精艺之五

  疑于暂则小病立至。余拟为疑于暂者病。

  疑于常则阴事不测。余拟为疑于常者败。

  疑于身则死亡灾也。余拟为疑于神者死。

  公笃曰。上二十四字。为达摩三疑之原文。下十五字。为余之删改。其大略之义相同。进一步之推想。则有稍异耳。兹特分注如下。按疑字为事实之现象。虚中有实也。又为气色动静所发表。而不关乎形质也。余考疑之貌。为两眉焦乱而枯。即俗谓愁眉不展是也。余考内经云。眉为肺脏。肺主忧思。故有忧则伤肺之说。又有肺主皮毛。而眉出毛属。其内应于肺宜矣。先有疑而后有忧。疑者。狐疑不决之态。忧者。虑有危害之客。故每有忧疑。面色灰湿而湿枯。眉头皱急而焦乱。此忧疑之形质与气色也。凡事实大小久暂。则又根据其气色浓淡轻重而定之。凡事实不出乎危害惊险之所遇。名誉财源之所败。个人连代之所累。义务交情之所羁。嗜好偏性之所陷害。田宅银钱之所纠缠。知交至戚邻里乡党之外忧。弟兄叔侄妻妾子女之内患。综上种种。皆包括一疑字。外人固不察其详细。既沽名钓誉之相法大家。尚不知此疑字。含蕴有许多事贯。如麻衣。水镜。柳庄。衡真。铁关刀等。皆不解此疑字。此达摩之最深精艺。亦余之最佩服者也。按疑于暂者小病至。此言其事实之小者。阴阳失调。夜不安神而失眠。故谓小病立至之义。虽处环境恶劣。尚不致一败不振。而无立身之地。故以暂字类别。尚有解除此疑字之处。仅以病灾而止。可见其危害不大也。疑于常者。常度俱忧疑也。其安危之关系较大。而顾忌更深。或畏人乘其隙而倾覆之。或遇人为劲敌而钳制之。或彼失信于我。争夺名利而为之。或我失信于彼。亲情牵制而扰之。或受屈于势力之逼迫。或受陷于机阱之诈欺。丧我名誉。危我身体。阻我财利。辱我妻妾。欺我子女。此等危害不平之经过。印人脑筋。痛心疾首。动魄惊魂。欲进行而中止。欲借力而不能。反复惊疑。徘徊不决。一日一时。在在注意。故云阴专不测。余曰失败。不完全同意也。凡事有志之大小。力之轻重。合度则奏手收效。过量则转瞬失败。加以愈疑心愈乱。愈疑胆愈怯。若竟强勉而为之。此取败之道也。故余改用疑于常者败。简而明矣。按疑于身则死亡灾也。余恐身字为神字之误。故下注疑于神者死。按身为外表。神为命根。故疑于身者。不过伤神损脑。以致饮食减少。神经错乱。至此已为合度。如死亡之灾。必至疑于神力应验。余考何谓疑于神者。凡人处极危险境遇。而又受极大打击。其打击之人。或出于最亲最爱之人。或出于我有深思于彼之人。或出于互相利益而为至戚良友之辈。或因功名金钱。美色珠宝。玩物用品之类。而生恶感。变出危险陷害。前日之极亲极爱。深思深交。至戚良友。一变而为仇敌。加以手碗之暗害。势力之诈欺。是非不得明。公理不得直。沉冤不得雪。大义不得伸。疑而郁积于神。而不能出诸口。不能露于形。隐忍含垢。坐卧不忘。身疑心乱。心疑智昏。损其脑而伤其神。忘其形而厉其魄。至此为疑于神者。死亡无更改矣。且余书尊重事实。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。特注三疑原文。附带修改。以嗣后之高明者鉴定耳。

  《公笃相法》上篇卷四上篇卷四此为达摩精艺之六

  形为心役者病

  此为力有所不能。而又勉强从力轻任重上做去。故有事实牵制。患生肘腋。心理顾忌。化出郁结。贪念不休。而又沽名。外伤其形。内损心血。此为病疾之例。

  专为心役者败

  此为因私欲而蒙蔽其聪明。持才而矜骄。仗势而凌虐。贪多务得。以致事实颠倒。疑是疑非。以致亲友怨望。而取失败之道也。

  神为心役者亡

  此为非法之动心。意外之举动。全神注意。而事实反生障碍。偏重者而倾覆。溺爱者而恶感。是以含垢于心。而如火焚。元神离舍。而如触电。以促其速亡之例。

  心为形役者贫

  此为环境困乏。生活艰难。竭其心力。而其出路。牵制既多。遗累尤重。心血愈枯。而智计愈拙。生机日少。而漏巵日多。故为贫穷之例。

  心为事役者夭

  此为心有所欲。而出于邪行。或为美色爱情。或为奇珍玩品。既不能正式交涉。又无相当力量。事不能遂。志不能达。苦恼日增。精神日萎。故为夭寿之例。

  心为神役者死

  此为神之所专。心之所使。既有离奇之阻碍。又有存亡之感慨。元神日枯。心血日衰。怨气日动。景物日非。故为死亡之例。

  公笃曰。余考达摩通篇精神。即此六句三十六字为第一。次则三疑之二十四字为第二。其三脱之二十七字为第三。又其次则相神之二十一字。测量之三十字。此皆达摩之精艺也。按六役之说。即佛家之贪嗔痴爱所种因。道家之喜怒爱恶之结果。常人之酒色财气。而化出种种烦恼。以纠纒也。达摩以此三十六字。包括六根之魔。三昧之邪。因果之生劳病死苦。天机之玄妙。鬼神之幽冥。人事之蕴酿。不是他书自称玄妙或秘诀。而一无所指也。盖达摩以天机人事。潮流事实而言。如不贯澈儒释道三家性命之旨。诸子百家玄妙之机。以及社会之研究。人情之趋向。万不能指出心役形役。事役神役之层次。所不足者。盖末指出何种形质之格。而有心役形役之发生。何种气色之变。而有事役神役之应证。余之详注者。即补出形质气色之根据也。

  盖第一句。即形为心役者病。其事实则为智小大。力轻任重。明知其不能。而又勉强进行。渐次自夸自欺。以鼓励之。中经飘摇挫折。劳碌无功。损失受怨。蛛网之牵纒。雀角之消耗。多方筹划。而不能尽其善后。昼夜忧思。而不能完其解脱。故形为心役。而伤其形。转成痼疾。余考上停杂纹间断。印堂双纹三纹。天仓陷而地库弱。眉散乱而神紧急。此等形质皆应形为心役者病六字也。

  按第二句事为心役者败。其事实则为私心自用。贪念不休。虽有才智而未受善教。虽有学识而未至纯静。骄气日盈。游荡日怠。以致聪明蒙蔽。而反愚拙。骄傲凌虐。而反颠倒。一经挫折。则有疑是疑非。每有小过。而反谤上谓下。事未成而怨已深。身未立而祸将至。乱其常度。终为失败。余考印破陷而逢冲。眉低陷而浓短。井灶薄而露孔。眼神愁而浮白。土星下坠而克水。口角下反而露齿。满面浮光如猪脂。额准青光而浮腻。此等形质气色。皆应事为心役者败六字也。

  按第三句为神为心役者亡。其事实则为非法之妄想。过分之苛求。全神注重于其事。专心反复筹其。或为资格之悬殊。或为才智之不逮。或为力量之有限。或为时事之障碍。加以阴而不可宣扬。秽行前犹惮鄙薄。隐忍含垢于心。而如火焚。沉默疑结于神。而如触电。神昏智愦。精竭力绝。灰其心而不计轻重。迷其性而不计安危。盼其死之情急。希望生之念消。此外无路。惟其一死。余考乌珠凸露而浮四白。印堂悬针而至发际。额骨破陷而声音破散。赤缕贯瞳而口角覆舟。印堂赤黑。国印红焰。三阳枯惨而无润色。天门黑暗而无生气。神变常度。而买光退脱。性反常度。而颠倒行为。满面火焰桃花。上亭惨白枯骨。此皆死亡形质气色。而应神为心役者亡六字也。

  按第四句。心为形役者贫。其事实则为前业萧条。环境恶劣。生活日高。生齿日繁。既无一定财源。又无规定城业。家庭失其能力。亲友失其辅助。始而声东堆西。继而支南吾北。交际则皇皇慎重。以掩饰其虚。谈笑则津津有味。以混淆人声。面兴心异。与愿奢。良心既知其不可。应付又苦于无方。于是竭其心力。困其形体。为家庭生计。为个人表面。牵制既多。遗累尤重。加以漏巵不塞。而多靡费。铺张虚设。而暗吃亏。虽有智者而不能撑持。贤者而不能挽回。此为盈不补漏。得不偿失。故称心为形役者贫。余考耳珠圆厚而廓飞反。南岳高超而上陷削。两眉稀政而散乱不常。两目流光而清润似愁。井灶薄小而纹。鼻梁露削而曲。眉头多纹而近印。土星多尖而压荡。声音散漫而不收。精神萎缩而多怯。气色则为青光汲汲。燥色溶溶。浮腻而如膏涂脂。尘滞而薄纱染皂。筋络露痕而不藏肉。黯暗杂花而不合时。滞沉而似寒。滑终而如粉。此等形质与气色。则应心为形役者贫六字也。

  按第五句。为心为事役者夭。其事实则为嗜好之偏重。淫荡之邪行。每有出奇之思想。常怀好胜之举动。或为名利之非正路。或为美色之新创学。奇珍玩品。可以动其心。狗马彩禽。自为移其志。既不能正式交涉。又无相当力量。外不能明自宣布。内不能消减妄念。勉强积极进行。多方筹昼策。障碍之事实太多。反动之力量尤大。一经卷入漩涡。便为附骨之疽。每有仓猝失足。引为终身之恨。波外生波。一波末平。一波又起。祸中有祸。此祸末了。彼祸又兴。既无切实解决之办法。又无先预退步之计划事不能遂而饮恨吞声。志不能达。而惊魂动魄。精神受其限制。心性受其拘束。中痞臃塞。气机不宣。骨消形瘦。欲火相烁。故心为事役。是为夭寿。余考心为事役。多以气色为据。如福堂黑暗而杂花。印堂油腻而浮。滞三阴青枯而赤缕纵横。两额红赤而黑影弥漫。土星一点赤黑人命宫。人中一缕乌络入水星。两奸门黑赤青色混合。两天门枯惨垢色杂聚。青黑之气一缕。由口角而入命门。青赤之气一栈。由外颧而插眉尾。三阳红黑。混乱如珠。印堂青白。交聚如针。此皆凶气。而应心为事役者夭六字也。

  按第六句为心为神役者死。其事实则为才高而偏。性敏而傲。每有离奇之幻想。常存抱负之大志。凭空着手。而飞越正轨。持强立足。而推倒众人。不避仇怨。不计轻重。达而任意骄横。穷而违言忤戾。或为精神恋爱。而结不解之缘。或为理想妄贪。而作黄粱之梦。全神之所专。两心之所使。宁为鸡口。勿为牛后之用气。执其已意。违其众心之伤神。私欲垒垒如海潮。阴郁郁如闪电。别有佳境。不能惬其意。另有生机。不能如其愿。注意者重过于存亡。凝神者不计其生死。以致元神日耗。精血日枯。怨气日枭。慧根日减。此为致死之由。余考赤缕贯瞳而复缠乌珠。印堂十字而复破华盖。凸睛而又三角之眼。破额而又破锣之声。三曲鼻而配吹火口。两夹眉而配分尸纹。双眉锁印。而加螣蛇锁口。四白露神。而加准尖露孔。声浊气寒而露煞。肉流皮紧而尸行。加以气色黑暗而如油垢。枯白而如湿灰。红而不润。赤而沉滞。此等形质气色。则应心为神役者死六字也。

  以上三十六字。可谓相法之经。不可粗心忽略。愈深思而愈有味。愈推想而愈有法。读吾书者。请从此处用功可也。

  达摩相法第五章

  火焰上炎。末笄而寡。水流满洫。垂老而孤。日月高悬。三十六必孀惨。陵冢茂实。二十五定龙腾。

  火焰系南岳尖拱。二十以前刑夫。当以二十以后出阁。则减轻刑克。水流者人中平满也。有子必刑。但眉曲者。有一二子也。日月角高。亦主中年刑夫。丘陵冢墓高超方吉。而兴家也。按女格不重正部。而取六府之辅佐部位也。

  印堂常明。相夫登第。泪堂青黑。任意招淫。耳轮反复。刑夫不一。眉棱斜散。破产非常。

  印堂常明黄。当然助夫而贵。泪堂青黑。其人多淫而刑克人丁。子女夫星皆不旺。耳轮反复。初年否。一主天姿愚拙。眉棱斜散。于女格颇轻。破产之说过重。

  奸门不陷。多子又贤。泪堂平安。多女而贵。求妾问子。定须清稳而年寿丰隆。娶媳问德。只要涩重而发肤香润。

  奸门为夫星专部。不陷即夫旺。泪堂关系子女。左男右女也。年寿丰隆。少疾厄也。至于子女。尚以人中卧蚕眉曲印平为重。涩者含羞之貌。重者慎重之谓。香润为女格之必要。

  项强胸突。刑夫克子而恶终。目秀指尖。旺子顺失而永寿。阴户不封不树。无子女而有私。头面又黄又白。有福禄而无垢。

  女格项短而强。主刑贱而毒。胸突主子少而苦。目秀指尖。主闲福而有子女。寿则不验。不对者。言挺露无肉。而有两侧骨斜插。不树。无毛也。黄自之说是否与形质合耶。或为天道验此耶。

  沉睛荡足。掠鬓支颐。皆淫奔之妇。声清色定。寡笑安步。皆贵寿之人。

  沉睛为注意之深思。荡足为飘摇之不正。掠鬓支颐。皆容易感动脑筋。而慕虚荣。变更性情。而生嫉妒。故有贪物品而淫奔。声清主贵寿。色定主志坚。寡笑主谨慎。安步主正重。此数则均验。

  得意中向人颠倒。岂是贤良。失意后向人懊怒。终非远器。

  得意而反颠倒。其中另有用意。非一奸贪。即阴毒。故曰。非贤良之人也。失意而反怒骂。此为自杀理策。终为受制。故曰。非远器也。

  眉目上杀印堂。毒杀自罹罗网。颧准高棱年寿。妬凶独守孤孀。

  眉目上杀。此为奴欺主之格也。印堂为全部之元首。亦女格之夫星。故有毒杀之恶刑。颧准过高。其人偏傲而骄。代夫之权。刑夫之格。自恃其才貌。而任意凶悍也。

  临困穷而不贪者是德。处英年而寡欲者多子。

  困穷不负。男子亦是大英堆。女子则为节德可风之人矣。英年节欲。不惟旺子,而且少。疾多寿。此二句可抵一篇格言也。

  相骨先额次鼻。不粗不露为上。相肉贵直贱横。不浮不枯为佳。

  喜质为相法之一部份。但在头部亦占重要点。故云额与鼻。又以不租不露为合法。粗者劳碌。露者刑克。故也。内法虽为相学之一小部。不过含有气质。故以不浮不枯为合法。浮者困穷。枯者夭亡。故也。

  相形要轩昂。欹垂者为贫贱。相坐要强健。安稳者为富贵。

  形以轩昂二字为法。亦从气魄上论之。歌者仰也。垂者伏也。欹者性偏而受奇窘。孤僻而贫。伏者愚鲁而多冷退。贱相而夭。坐者亦相法之小补也。强健言禀受之气厚也。安稳为吉。

  喜时代怒。必是劳苦之人。怒时代喜。定为悭格之辈。

  喜怒二字。为性情之根据。则其豪慨悭格分于此。又内从心而发。则天性之善恶自见。故喜时代怒。其劳苦必应。亦从顾忌多而继之。怒时代喜。其悭格必应。亦从险恶虚而断之。

  对人偷视。莫与交游。无人自言。岂堪远大。

  目以正视为合格。上视多骄。下视多险。侧视多邪行。此云偷视。其行既不正。其心又不可测。故云莫与交游。言其有毒也。无人自言。主愚拙。然亦有神经失用之例。心地窄狭故也。

  坐勿低头方有寿。食多淋落必受贫。

  项为天柱。即医家之大椎穴。故久病低头者死。故平常低头者不寿。食多淋落。即猴食鼠食之例。故主贫苦。而无享福也。

  无痰常吐。吐而不收。先富后贫。有话欲言。言而不足。有头无尾。

  无痰而此者气衰。吐而不收者。其人恍憾无用。故为纨绔子弟。而不受善教也。欲言不足主愚拙。又主妄贪。故有心乱无把握之举动。其人寡情少义。故称有头无尾。

  疾言口撮。破败飘零。无事匆忙。离宗困顿。

  疾言者。不慎重之态。口撮者。吹火之态。故主损失而刑人丁。无事仁者。多成多败。每出贫苦之家。而易地生。易成易败也。一为有神经病也。

  红丝纒眼。山根筋起者重刑。丹朱涂唇。满面桃花者浮荡。

  红丝贯乌珠。主刑克而惊险。山根青筋主疾。故曰重刑。唇如抹珠者。聪明而禄。加以桃花面。则明敏而邪荡淫乱也。即俗谓饱暖而思淫欲故也。

  公笃曰。麻衣相法三章。达摩相法五章。此为真迹。而达摩之法。则百深过麻衣远矣。故六役之心法。三疑之包括。三悦之取法。测量之见解。皆非他书所能望尘也。不但不解其法。而且不明其义。故世人只知有麻衣。亦千余年之埋没也。

  余按四库全书。选柳庄相法。而达摩麻衣皆不选。查柳庄为永乐时人。其书之传。即永乐尊其人耳。其解麻衣之六眉害。多附邪说惑人。而不循正义。又解达摩之五露。亦错讹妄语。而偏重异端。据此二者。可见其相法之精良与否。然其学识虽。而遇合颇佳。达摩之学识虽高。而遇合太否。此其书之传与不传者。亦幸与不幸者耳。

  余考达摩之法。精粹颇多。其所不足者。即天道厚薄。时世衰盛。而无活法变法之分别也。其人事则详言无遗矣。盖天道厚其人禀受厚。而寿者多。天道薄其人禀受薄。而夭者多。时世盛则平安而持久。时世衰则暴发而易过。如盛世之格。眼神清润黑自分明者贵。衰世则乌珠玄明而露黄光者贵。此盛衰相反处。大概不合居多数。达摩无变法之活法耳。其法有不验者。即天道不合也。余之全录者。亦恐将来天道轮转耳。又于研究相法者。多一层考验。而容易进步耳。

  杂说第一

  孔子曰。视其所以。观其所由。察其所安。人焉瘦哉。

  公笃曰。孔于为儒家之万世师表。政教一分。儒学倡明。实由于删诗定礼。作春秋。立褒贬。崇师教。一言而为天下之法也。号曰圣人者。对于国家兴亡。社会纷争。无所不知也。故有识人贤愚。辨人邪正。贯通天理人情。法律社会。而为相法之精英。兹特详注。为风鉴一助。其解择如下。

  一.视其所以。视者。为神之注意也。先视其人之清浊如何。亦有似清而浊。似浊而清。外清内浊。外浊内清。清中有清。浊中有浊。故有颜貌修丽。风表闲雅。望之溢目。接之适意。口不能吐片奇。笔不能序半句。形与事反。貌与心违之类。次视其人贤愚如何。亦有似贤而愚。似愚而贤。内贤外愚。外贤内愚。亦有贤而不尽善。愚而有一能。故有颜貌朴。仪容鄙陋。声气雌暗。进止迟涩。然而含笑怀宝。经明行高。峻标邈俗。高亮纯粹之类。再视其厚薄如何。亦有厚而不实。薄而反坚。厚中有俗。薄中有威。故有体度动静。清详无侮。威容以肃。咬洁以守。然有夺而无厌。正而害直。言巧行违。履浊假清之类。冉视其穿根如何。亦有禀受厚而反薄。禀受浊而自清。智而妄行。愚而守道。故有擒锐藻以立言。甄坟索以穷理。机变清锐。巧言绮聚。然有长于识古。短于理今。词不近理。笔不达意之类。终则视其器量如何。能容纳几许。形质如何。能达何程度。静燥如何。能否乐天知命。安贫达道。枯润如何。是否当之穷通。含有祸福性质。此为形容气色上论。

  二.观其所由。观者。为目之审察也。观其人之品行如何。是否温恭谦让。敦睦守礼。入孝出弟。扬明彪炳。有超凡入圣之品。穷理尽性之行。次观其志向如何。是否猷渊送。术略入神。智周成败。思洞幽元。穷则独善其身。达则兼善天下。再观其智识如何。是否志小大。力轻任重。见解有远虑。预料有先决。见机不作。则所为无成。迀阔不达。则拘执失败。持勇不慎。累国累家。怯处不学。误人误己。终观其勤敏。是否推肩卸责。畏难苟安。风夜不懈。而惜寸阴。尽瘁忘劳。而尽天职。略如何。筑基而不越正轨。进退如何。知足而不蔽聪明。此为天姿事实上论。

  三.察其所安。察者。为动静之留心也。查其人之善恶如何。是否面恶心善。面善心恶。言善行恶。言恶行善。有心为恶有心为善。至于前生善因。今生善果。前生善因。今生恶果。前生恶因。今生恶果。前生恶因。今生善果。故查其行之善恶。心之善恶。口之善恶。因潮流而趋为善恶。因知交而逼为善恶。因名利而惑为善恶。因气愤而改为善恶。次查其富而无骄。及好礼否。贫而无谄。及自乐否。贵而有容量。及不淫乱否。贱而从吾所好。及不移志否。守其范围而不越。纯其准绳而不乱。俗语谓之人格。古人谓之德行。终查其居尊有无骄傲。而尽其职责否。处卑有无谄侫。而乱其常度否。作事有无信用。言语是否正直。此为学趾行为上论。

  杂说第二

  子口。君子坦荡荡。小人长戚戚。

  公笃曰。社会之分别。即君子与小人二种。而包括富贵贫贱。九流三教。士农丁商矣。所谓君子。即容貌清奇秀正。威严和肃。声音明亮韵长。清秀和蔼。气色明润安闲。黄紫慈祥。性情耿直公平。和蕴慷慨。仁义为用。道德为怀。故坦然无惊。心无妄念。潇洒融和。胸无俗累。故曰君子坦荡荡他。即雍容安和之貌也。所谓小人。即容貌鄙陋浊俗。薄削歪斜。声音急燥散漫。破断浊浮。气色浮光脂腻。尘滞枯紧。性情偏窄见小。私贪痴妄。见利忘义。肥私害公。故戚然郁结。常有私欲。阴险让谐。常多俗累。故曰小人长戚戚也。即郁结惑乱之貌也。又有界于君子小人之间。类君子而不足。类小人而半非。则形质为清浊相兼。厚薄相等。雅俗相混。刚柔相用。小善立决而前。大善迟疑不为。积极勇进于名利。疎忽轻举于道德。此等人谓之中人可也。非荡荡也。非戚戚也。执其两端而常循循也。即劳慎持重之貌也。

  杂说第三

  孟子曰。胸中正。则胖子瞭焉。胸中不正。则胖子托焉。

  公笃曰。圣人所谓于中。必形于外。盖谓气色为先天之动机。穷通动静系于此。目神为后天之代表。喜怒哀乐系于此。二者。含有性情行为。贤愚善恶之原则也。凡人含有天然之爱恶。孟子以眸子为比喻。心为五脏之君主。故医家曰。心为君主之官。神明出焉。印堂为心之外表。为面部之主体。内应于心故也。故曰。胸中之心静而正。则印堂之气明而润。则其神不惊不扰。和蕴而收。瞭者。安闲之常态也。以眸子动静。可推常人也。又胸中之心不正。有偏向欹斜。或为名利之关键。或为事实之障碍。或为安危之所系。或为连带之所累。如有怒气之动而不正。则印堂见燥暗之色。有忧气之动而不正。则印堂有青腻之光。有惧有哀而心动不正。则印堂有赤黑之气。或动于爱之而不可得。或动于恶之而不可除。则印堂有浮腻之青暗。或动于恶念之已动。或动于危机之潜伏。则印堂有赤焰之枯惨。则眸子之心动神乱。有惊疑。有繁扰。故眊焉。眊者。乌珠上翻。睫毛宜竖。仓皇泯乱之态也。亦以眸子动静。而可推常人也。余据事实考之。凡人有丑恶之行。其面带愧。有残毒之行。其神带岔。有不平之行。其神带愤。有阴险之举。其面带煞。有损失之事。其面带愁。有死亡之灾。其神似脱。试观扰人演阴之时。必黑搽三阴。演危险之间。必红点印堂。演惨祸之际。必满面油垢而涂脂。演疾病之时。必满面青黑而浮土。此亦于中而形于外也之表现。亦言形格。言气色。而后决其事实也。

  杂说第四

  公笃曰。发为血之余。色为气之余。亦为相法之一小部份。故束发。辫发。薙发。革发。剪发。虽以国家政治为转移。亦有形格之宜与不宜也。如木形必蓄发为吉。否则多疾厄苦恼。而多羁畔之事实发生。其义者何。盖木者。即树木之义也。宜清秀明润。而青色不忌也。如禾之有苗。如树之有叶。故禾无苗则死。树无叶则枯。此独不利于木形之正义。其它水土火金各格。则无关系。如木形非蓄发不可。至于长短形式。又在各人之爱耳。

  辨正第一

  公笃曰。古人常言相由心变。斯言封难为定论。老子虽有祸福无门。为人自招之说。此语为改造社会之风化。现正人心而设。并非事实也。凡人禀先天之灵气而生。受后天之培养而成。或富或贫。或贵或贱。或寿或夭。或劳或逸。皆种前世之因。结今生之果。故以灵根为周。而后化出形质。方有清奇古怪严肃厚重。而为八大正格。薄削弱露歪浊俗寒。而为八大反格。其富贵贫贱。寿夭劳逸。各类。特等上等中等下等常等层次。皆在有余不足中区分也。有此形质。然后有其心志。心有上进之思。志有不群之立。以国家为己任。以潮流为改造。有此心志。然后有其行为。行者。受教育而栽培成材。为者。乘时势而促进为用。各寻出路之阶梯。各结团体之发达。有此行为。然后有其际遇。或因利害而同舟共济。或因时势而冒险工作。或因交情而连代关系之进取。或因环境而逼迫临险之成功。故种善因。结善果。种恶因。结恶果。种富贵贫贱因。结富贵贫贱果。种寿夭疾苦因。结寿夭疾苦果。此其定论也。故格局主富贵。虽奢华淫佚。依然为富贵之人。格局贫贱。虽勤慎耐劳。依然为贫贱之辈。此命之格局使然。其任劳而尽其天职。乃完人道之本责。至于穷通。则听天安命也。寿者酒色纵欲。依然多寿。夭者清心寡欲。亦是疾夭。此禀受之元气使然。其修身而养其正气。刀法圣人之规矩。至于寿夭。则听其禀受也。经云。老人贪淫好色者为大寿。盖禀受之气太充足。而无消耗之地。须排泄其精。放纵其欲。方能调和阴阳。平气安神。放心畅性。可见天地之造化。在于自然承受也。故不能勉强改移其富贫。颠倒其贵贱。何况寿夭之生死关系尤大。又岂能强勉改移耶。夫夭亡之相。禀受既薄。而形质轻浮。气色枯腻。加以酒色过度。私欲自戕。亦不过多恶疾耳。寿亦定数也。惟悬梁自剔。投河服毒。不是禀受之气弱而死。然亦有凶格以证之。如分尸纹。覆舟口。赤脉贯瞳。睛凸四白。结喉露痣。两腋无毛。谷道无毛。印堂悬针。火焰纹。破锭声之类。如无此类形格。万无凶死之理由。按圣门之颜渊。敏而好学。其非礼勿视。非礼勿听。非礼勿动。非礼勿言。观此可知其行为矣。何以已亡年三十二岁耶。又纪汉之管辂。神其技矣。其自断云。神不守宅。目无守睛。恐四九之年。为我之厄。后果亡于三十六岁。而应四九之厄年矣。如能修改。则不验其不守宅不守睛之格局。况管辂深通玄机。善测休咎。如此二子者。岂修身之道而未闻耶。然吾国数千年。有性命学。即道家者流。而有不生不死之白日飞升者。亦据有清奇之仙姿。古怪之道貌。如老子形如古柏。周身露筋骨而少肉。即纯木纯阳之格也。庄子气息以踵。东阳碧眼方瞳。吕祖神含真彩。而有寒灼之光。关尹辅角插天。而有凌云之气。火龙真人。玉柱上贯百会穴。三峰祖师。山林骨插后脑海。按此数者。虽有神傅姿质。尚有良好际遇。故得真传而修炼。又得金丹而证道。超凡入圣者有之。白日飞升者亦有之。惟不易得仙品之姿质。以及真传与秘诀耳。兹特证明惑人各术。为将来之智者考取焉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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